黄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09年5月19日)
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黄政发〔2008〕34号),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提升黄石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的战略思路和“三园一带”的建设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领导、企业自主、质监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黄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内容
以“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依托,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为基础,以争创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夯实基础,推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和拥有知名品牌的产业集群,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2年,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企业研制或参与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20项;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300家;力争培育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中国名牌产品9个、湖北名牌产品80个;全市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100%;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序达到全省前列。争创一批国家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
2.工程质量目标。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项目监理制,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到2012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促进企业创优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