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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中心城区停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中心城区停车位调查

  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对中心城区现有停车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主要任务:

  1.对中心城区道路停车位进行全面调查;

  2.调查中心城区现有“咪表”停车管理情况;

  3.提出挖掘停车潜力,增加停车泊位的可行性意见。

  (二)停车位规划执行情况调查

  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政、交警、城管部门配合,组织对规划配建停车位情况进行调查。主要任务是:

  1.对被挪用的配建停车场(库)进行调查,提出恢复其停车功能的措施;

  2.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停车规划;

  3.组织编制《黄石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督促大型建筑及居住小区严格按标准配建停车场地。

  (三)社会空闲场地车位调查

  由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分别负责调查了解辖区内社会空闲场地和可利用停车位情况,并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停车秩序整治

  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配合组织对中心城区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五)停车收费管理由市物价局负责。

  (六)房屋开发建设停车场问题由市房产局负责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7日-8月31日)。由各责任单位对全市停车位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地段权属、车位数等资料情况登记造册。

  (二)制定整治措施阶段(9月1日-9月10日)。针对停车调查情况,由各责任单位提出相应整治或完善措施方案。

  (三)宣传动员阶段(9月10日-9月25日)。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动员,并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营造工作氛围。

  (四)专项整治阶段(9月15日-12月15日)。利用联合执法管理等手段,对乱停车现象及违规改变停车功能的行为进行整治。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市民的宣传,使广大市民认识到加强停车管理是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发展、方便群众出行的一项重大举措,教育相关市民自觉规范停车,督促业主单位加强停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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