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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税局关于黄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税局关于黄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地税局提出的《黄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黄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湖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涉税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有效阻截,倒卖发票的重点区域得到深入整治,利用假发票实施偷税、骗税、洗钱、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查处,行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使用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群众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实现全方位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责是: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需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收集、掌握和向成员单位反馈有关全市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资料,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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