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
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全面推进年,根据《黄石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落实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
根据《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我市2009年需落实以下8项改革试验任务。
(一)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改革试点。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资源枯竭企业扶持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责任单位:市转型办、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市直各部门)
(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试点。(责任单位:黄石经济开发区、下陆区、西塞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三)水环境保护体系改革试点。城乡涉水行政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湖泊、湿地保护和恢复治理试点。(责任单位:市水利水产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城投公司、市园林局、大冶市、阳新县)
(四)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黄石港区开展服务业试点。(责任单位:黄石港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
(五)集体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会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六)开展大交通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大冶市、阳新县、市编办)
(七)创新债券融资方式试点。(责任单位:市财金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
(八)扩大自主发展权改革试点。(责任单位:铁山区、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