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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的通知

  (七)财税金融领域(4项)

  按照建设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的要求,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支持方式,积极推进和深化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开放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逐步形成金融体系基本完备、金融机制灵活高效、金融市场开放发达、金融资源有效利用的金融“洼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1.开展财税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建立园区共建利益分享机制,开展园区财税分配制度改革。在大冶市和黄石市区开展征收资源税、环境税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大冶市)

  2.开展金融投资改革试点。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组建产业投资公司;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组建园区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设立燃油费改税转移支付基金,组建交通投资公司;激活民营资本,开展民间资本的改革试点,发展民营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银监局黄石分局、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3.开展金融市场创新改革试点。建立企业债券发行的体制机制,重点是推进城投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及黄石经济开发区打捆发行债券;创新企业上市的体制机制,加快培育中小板、创业板;引进一批金融中介机构,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投公司、市上市办)

  4.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在大冶和阳新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探索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改革创新农民抵押担保方式,依法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面;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性金融试点。(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银监局黄石分局、市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黄石分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八)行政管理领域(3项)

  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优化服务,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1.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先行在铁山区开展综合、工业、商务、农业、城建、交通、科教文卫口的扩大自主发展权改革试点,科学界定市、区审批权限,简化管理层级,推进区审区办,加强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编办、铁山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健全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完善深化“两集中一代办”工作机制,建立项目网上审批系统,实行重大项目特事特办,实现审批提速。(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票决制。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

  二、改革试验工作要求

  (一)明确改革专项责任分工。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作为各专项改革的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31个改革事项的推进工作,责任分工详见《黄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见附表)。各责任单位要成立改革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改革试验工作。

  (二)制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改革试验专项确定的主要内容,从各自实际出发,对各专项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思路、目标、措施、进度和配套支持政策。各专项改革实施方案要报分管副市长批准,送市综改办备案,并立即启动组织实施。

  (三)规范有序推进改革试验。市综改办按照省制定的改革试验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管理,提高改革试验的科学性、可行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各责任单位在改革试验的进展中,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对难度较大的重点改革事项,市综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形成指导性意见并对改革方案进行论证协调。

  (四)建立改革试验工作制度。建立改革试验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横向交流,总结试点经验,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季报送工作进度和阶段性效果。市综改办要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对试验项目的落实情况、工作进度和阶段性效果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提出意见和改进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各方支持、社会参与、共同推进改革试验的新格局。

  (五)建立厅市合作共建机制。各市直部门要加大与省厅对口衔接力度,尽快签订厅市合作协议,并制定具体的厅市合作工作方案,争取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争取国家、省对我市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和政策给予支持。

  附件:黄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

序号

专项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资源节约领域(4项)

1

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改革试点

1、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和资源枯竭企业扶持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大冶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

2、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矿区土地复垦、景观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

3、建立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链延伸和配套发展,培育五大接续替代产业。

2

资源价格改革试点

1、绿色电价机制试点。

市物价局、市供电局、市建管委

2、城市水业改革试点。

3

循环经济试点

1、探索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构建循环产业链。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委、黄石经济开发区、西塞山区、下陆区

2、重点建设黄金山工业新区、西塞山工业园、下陆长乐工业园区三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4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1、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管委

2、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序号

专项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环境保护领域(4项)

5

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改革

1、推行排污权许可证管理制度,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完善《城市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征收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建立鄂东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平台。

6

水环境保护改革试点

1、开展湖泊保护和恢复试点,实施生态水网构建工程。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建管委、

市城投公司、大冶市、阳新县

2、推行市区、大冶、阳新城乡涉水行政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十个中心镇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3、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搭建黄石水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平台。

7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

1、建立生态环境评估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加快开山塘口、尾砂库、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国土局、安监局、市城投公司、大冶市、阳新县

2、建立生态补偿体系,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开发资源,承担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8

环保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环境监控信息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建立工作考核体系。

市环保局、市建管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领域(4项)

9

优区区域产业布局改革试点

1、建立“两型”产业导向和扶持机制,组织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务局、市国土局

2、建立统一的“两型”产业企业认证制度和扶持机制。

10

园区发展体制改革

1、建立园区产业定位确认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开发区、西塞山区

2、建立园区项目评价机制。

3、加快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建设。

4、创新园区发展新模式,开展“园外园”和“园中园”试点。

序号

专项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1

创新产业集群发展体制

围绕八大产业集群的发展,重点突出六大产业链的延伸,设立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对产业链的重大项目建设予以扶持。

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2

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1、出台《进一步加快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黄石港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在黄石港区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科技创新领域(3项)

13

自主创新示范试点

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孵化和转化,巩固和提升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市科技局、市经委、开发区

14

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自主创新体系

建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创新型科技产业园区,在黄金山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市科技局、开发区

15

争创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争取国家在黄石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各种国家级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市科技局

统筹城乡发展领域(4项)

16

城市功能提升改革试点

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实行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

市规划局、市建管委、市城投公司、市供电局、市交通局

2、改革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构建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

3、加快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讯和交通等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

17

新农村建设改革试点

1、在10个中心镇建设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示范区,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试点。

市委新农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大冶市、阳新县

2、在28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整治工程试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18

综合交通改革试点

整合区域公路、港口、城市交通、口岸资源,统筹优化多种运输方式的对接。

市交通局、市建管委、市财政局

序号

专项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9

城乡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

1、搭建城乡一体的就业平台,建立城乡一体的“全民社保”框架。

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大冶市、阳新县

2、完善文教卫服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文教卫服务网络,建立城乡均等化的文教卫体系。

节约集约用地领域(4项)

20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

1、开展区域内土地置换试点,合理调整市辖区空间布局,贯彻和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

市国土局、市建管委、

市农业局

2、在大冶、铁山开展工矿废弃地综合利用改革试点。

3、实施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争取申报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7000亩。

21

土地整理机制改革

1、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序推进“迁村腾地”。

市国土局、大冶市、阳新县

2、在大冶、阳新实施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进行土地整理,建立与城市建设用地的置换机制。

22

节约集约用地改革

1、建立城市存量土地利用储备库。

市国土局、开发区

2、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租赁、退出、考核机制。

3、探索土地投资强度等指标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挂钩的激励措施,鼓励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23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

1、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途径,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平台。

市国土局、市农业局

2、开展补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多种征地安置模式。

财税金融领域(4项)

24

财税体制改革试点

1、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大冶市

2、开展园区财税分配制度改革。

3、在大冶市和黄石市区开展征收资源税、环境税改革试点。

序号

专项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25

金融投资改革试点

1、组建产业投资公司、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银监局黄石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2、发展民营小额贷款公司。

26

金融市场创新改革试点

1、建立企业债券发行的体制机制。

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银监局黄石分局

2、创新企业上市的体制机制,培育中小板、创业板。

2、引进金融中介机构,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全方位服务。

27

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1、在大冶和阳新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

人行黄石分行、银监局、市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黄石分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2、探索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

3、改革创新农民抵押担保方式,依法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

4、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面。

5、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性金融试点。

行政管理领域(3项)

28

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市人事局、市编办、铁山区

2、先行在铁山区开展扩大自主发展权改革试点。

29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两集中一代办”改革试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

30

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票决制

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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