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至1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调查摸底,确定“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责任人和联系人。
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为我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创建阶段,此阶段要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入户率,安全技术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减少和控制农机安全事故。
2011年10月前大冶市、阳新县向市创建“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申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材料,市“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
2011年11月向省“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创建全国及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材料,迎接全国及省“平安农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督查。为加强对此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化办公室。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辖区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各级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定期不定期对示范单位开展检查、指导,确保示范单位不松懈、不退步,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支持和重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农机化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各级要制定一个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即每年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户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促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营造农机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