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黄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末,建成覆盖各级、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配套完善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以及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三)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出台并组织实施《黄石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应急资源,统一规划突发事件应急平台、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和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要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