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直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度市直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2009年度市直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黄政发〔2008〕3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09〕1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党群序列、黄石军分区(28个)
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台办,市信访局、市委新农办、市委老干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工商联,市委党校、市档案局、市史志办、市接待办,各民主党派;
黄石军分区。
(二)政府序列(44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政府研究室;
市国资委、市编办、市民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
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房产局、市供销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大桥局、市城投公司、市商业银行。
(三)垂直管理机构(14个)
市国家安全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石海关、黄石边检站、黄石海事局、省无委办黄石管理处、黄石银监分局。
二、考核目标及计分方法
主要考核义务植树、行业(工程)绿化、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三大项目标,均以“百分制”进行计分,并根据考核目标的不同实行加分。
(一)义务植树目标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每人每年植树5株的标准下达义务植树任务,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进行计分,每超额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10分。
(二)行业(工程)绿化目标
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大桥局、市城投公司等12个单位承担的行业(工程)绿化目标任务(见附表),按每项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分。
(三)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目标
按照《黄石市2009年度城市绿化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考核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工作。
考核工作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其中,义务植树目标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房产局、市大桥局、市城投公司等单位的行业(工程)绿化目标由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林业局等单位的行业(工程)绿化目标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达标升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及认栽、认养、认建绿化目标由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
三、综合考评
对三大项考核目标进行考核评分后,根据各单位考核目标的不同,进行加权汇总,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考核义务植树、行业(工程)绿化两大项目标的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考核综合得分=义务植树考核得分(含加分)×30%+行业(工程)绿化考核得分×70%。
(二)考核义务植树、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两大项目标的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考核综合得分=义务植树考核得分(含加分)×40%+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考核得分×60%。
(三)考核义务植树、行业(工程)绿化、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三大项目标的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考核综合得分=义务植树考核得分(含加分)×20%+行业(工程)绿化考核得分×50%+庭院(小区、屋顶、垂直)绿化考核得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