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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下载填写统一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封面。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备案表(复印件)。适用于申报公共技术平台和重点自主知识产权电子信息产品开发等两类项目,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信厅窗口或项目属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资金验资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4)根据申报的具体项目类别,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表格下方备注)。以上申报材料请按一式两份提交。申报书不要求制作精美,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确保规范完整即可。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报。

  2.各市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商“两园”园区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3.市县部门将书面意见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信息产业处,并同时报送《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申请表》系列表格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电子文档。

  五、注意事项

  (一)抓紧时间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抓紧时间开展项目组织、初审和申报工作。建议市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联合审核形式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以缩短审核时间。我厅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填写申请表,申报额度务必在规定额度之内,不可超出规定额度范围。同时认真准备财务报表和验资报告,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性。

  (三)确保项目真实性。项目单位要确保项目的真实可行性,客观真实地填报相关情况。项目如获得资助,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及其他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销售及产业化情况等。项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将立即收回资助资金,同时将不再受理该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资金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附件:1. 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系列表格
  2. 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3. 项目申报书封面格式
  4.纳税奖励情况表(市县财政局)(略)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陈滢 65239270,省财政厅谭昌友 68531850)

  附件1
  附件1-表1
  2010年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经营方向:

主要产品名称: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邮政编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职工总数

 

本科以上职工人数

 

研究开发人数

 

二、上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资产总额

销售收入

利润

税收

资产负债率%

研发费用

 

 

 

 

 

 

三、申报补贴类别

□基础设施□税收奖励□贷款贴息□公技平台□自主产权项目开发□办公租房□高级人员租房□软件出口保险费□自主产权境外注册费□软件测试登记费□CMM2以上资质□国家级研发机构□人才培训

园区管理机构(公章)

市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市县财政局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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