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水运资源优势,加快水运行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9〕3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运发展的重要性
水运具有运量大、能耗省、成本低、污染小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运输方式。黄石依水设市、通江达海,拥有独特的水运优势,境内现有长江通航里程60.8公里,长江支流通航里程186.8公里。建市以来,我市水运事业发展迅速,对区域经济起到了拉动和促进作用。黄石港已经成为全国内河主要港口,也是湖北现有的三个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之一。但是目前我市航道不能成网、等级偏低,现有港区后方陆域窄小,缺乏进出港通道,港区不仅难以发展,而且面临城市化改造的巨大压力,已不能适应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加快我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状况,促进水运事业发展,对于我市实施“三大战略”及“三园一带”建设,实现“8+1”武汉城市圈交通对接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三大战略”及“三园一带”建设,遵循“依托长江、以港兴市、承东启西、走向世界”的总体思路,以沿江开发为契机,抢抓水运发展机遇,统筹推进高等级航道网和港口建设,逐步建立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安全高效、文明环保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充分发挥水运在黄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功能定位。着眼于中部崛起和“两型”社会建设,满足鄂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一类口岸及鄂东组合港优势,打造长江中游区域性港口城市;立足鄂东,依托长江,壮大市场主体,优化产业布局,把黄石建成具有较强产业服务能力和流通辐射能力的长江中游水运物流中心;整合资源,提升层次,全面建成以长江为核心,以富水、大冶湖航道、保安湖为补充的鄂东水运高等级航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