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开展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哈建发〔2009〕67号)
各区、县(市)、经开区建设局,在哈施工企业: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决定对全市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省、市文件中提出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各企业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所属工程安全防护用品的自查工作,对不规范、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不合格产品要通过自查及时进行整改撤换,要以人为本,从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出发,购买国家合格防护用品,以保证施工生产安全。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在建工程开展检查,以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