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琼建质[2010]180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为做好我省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请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于8月25日前,将以下两份材料以传真形式统计上报至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1、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