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企业创新团队建设。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通力协作,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扶持、信息服务和产学研用结合等综合措施,加快创新团队建设。三年内,力争有10家企业进入省重点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计划,30 家企业进入市重点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计划。引进和造就100名综合素质过硬,创新水平突出,创新带头作用强的技术创新领军人才。
5.深入开展向企业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加大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派出规模,提高派出人员素质,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创造必要条件支持科技特派员领衔创新创业。
(二)培育农村科技示范体系
1.建设农业科技示范体系。①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重点扶持以精品蔬菜为特色的江北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以名优特鱼苗繁育为特色的大冶东风农业示范园区,以优质瓜果、蔬菜为特色的军垦农业示范园区等各具特色优势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成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②大规模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重点引导农村种养殖大户加快产业规模发展,增强示范带动效应。③发展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村。三年内建成10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其中省级3家),万家农业科技示范户,10个农业科技示范村和2个农业科技示范镇。把全市农业示范体系建设成为推介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展台、指引广大农民科技致富的路标、发展现代农业的样板。
2.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功能。继续完善农技“110”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农技“110”语音热线、讲师团和应急服务分队的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功能,使“农技110”成为农民身边一支“不走”的专家队伍。继续加强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努力为特派员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通过资金入股、领衔创办等多种方式带领农村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整合我市农业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业技术协会、农村基层技术服务站和农村110等现有资源,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形成官民共建、资源共享、市场运作、机制灵活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三)推进产学研用科技合作
1.进一步发挥黄石市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作用。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省内外高校院所成为成员单位,不断拓宽新的合作领域,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取得新的合作成果。三年内力争攻克180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新建企业院士工作站1-2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1-2家、硕士生实习点5家和本科生实习点7家,研发实验室12家;攻克重大共性核心技术100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合作项目2-3项。
2.全力构建支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黄石市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成员单位为依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纽带,建立联合研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扶持以黄石锻压、华强、华信、山力和宏翔机电公司等企业为骨干的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三丰、中城、奇迅和邦柯公司等企业为骨干的智能物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新冶钢、有色和镀铝薄板等企业为骨干的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大冶东风实业公司、大冶丰华春龙水产公司和富尔水产苗种公司等水产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四)全力推进科技金融合作
1.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每年科技投入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足额预算到位、拨付到位、使用到位。到2012年,各级政府的科技投入占同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重,阳新县达到1.3%、大冶市及各城区达到1.5%、市本级达到1.8%。
2.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中小科技企业不低于3%。
3.构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扩大科技贷款贴息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积极探索中小科技企业互助联保贷款、企业凭借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取得银行授信、科技企业到武汉光谷联交所开展股权质押等新型融资形式,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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