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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2015年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积极发展西部城乡生态圈。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要从“碳源”上进行有效遏制,减少“碳源”的排放,还应该在“碳汇”上花力气下功夫。在我市的西部地区以魏都区和许昌新区为中心,包括禹州、襄城、长葛、许昌县形成一个巨大的虚拟城乡生态圈,在这个虚拟圈当中,利用已有的生态优势,继续大力推行植树造林,增强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增加绿化面积,达到生物固碳,扩大碳汇的目的。首先,继续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产业化和标准化,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农业经营格局。继续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积极稳妥地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加快推进优质专用小麦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加快311国道花卉苗木和107国道鲜切花长廊、禹州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和集散中心、襄城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三大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构造以绿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为载体的现代农业框架,努力打造生态许昌。其次,加快发展养殖业,以魏都区和长葛连线为中轴线,从长葛市向西、东方向延伸,西连禹州市北部浅山区、东接鄢陵县东南部,形成平面“伞状”畜牧业发展绿色产业带,重点发展猪、牛、羊三大畜牧产业和禽、奶产业的绿色化生产,推动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企业向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第三,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功能作用,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采用现代工业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质量标准、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新型农业人才培训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基本建成符合二十一世纪农业发展方向的农业科技园区。

  四、发展低碳经济保障措施

  发展低碳经济,必须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撑体系。

  (一)建立低碳经济发展评价体系

  拓展低碳经济发展评价体系的内涵,在重视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重视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重视对持续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的评价。把降低碳排放、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纳入发展评价体系,抓紧制订详细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现低碳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政府节能低碳工作问责制,将节能低碳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负责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节奖超罚。建立健全节能低碳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低碳监察,充实统计力量,提升节能低碳统计能力,加快建立各级节能低碳监察中心。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直接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加快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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