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药品广告的清理以及违法广告的查处,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试用”为名现场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配合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药品广告,配合卫生部门查处药店坐堂行医。
新闻部门负责医疗、药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工作,杜绝未经审批和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变相广告等违法广告的发布。负责发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公告,通报专项整治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公安机关负责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医托和医疗诈骗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监察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狠抓落实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加强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专项整治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法审批医疗机构和医疗、药品广告,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者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整治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药品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杜绝违法医疗广告、药品广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附件:
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孙运锋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郭树恒 市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