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0]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漯河市市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药品广告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确保整顿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格医疗市场准入,使乱办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医药广告和非法行医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医疗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清理和整顿现有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严格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漯政〔2010〕48号)要求,依法对本区审批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清理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各类医疗机构。
(二)规范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冠名要严格执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大冠小,不得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名称,不得使用“男科”、“女科”、“男子”、“女子”等超出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作为识别名称,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卫生行政部门对超越权限、违规擅自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立即予以纠正,重新注册上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名称一致,彻底纠正医疗机构随意更换名称,乱挂牌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