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一是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壮大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规模,同时通过引进国债资金、银行贷款、商业贷款、战略投资者等多种途径,扩大资金来源,理顺投资渠道,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争取省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扶持的同时,积极筹集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采取适当的投资鼓励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增强融资能力。
(五)强化信用担保平台建设。一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吸收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二是加强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开发适合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融资担保产品。三是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担保体系,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力争年内每个产业集聚区拥有2家以上支持其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担保公司。
(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快谋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要充分利用金融危机下产业转移的机遇,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主动承接转移项目。严格项目准入标准,围绕主导产业重点谋划和引进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大项目。二是重视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的联系与合作,积极筛选、论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做好后续项目的储备,为后续项目入驻留足发展空间,为产业集聚区投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七)注重完善产业链条。一是突出主导产业的链条发展。引导各类资本针对上下游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寻求自身发展和增值空间,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引项目时,要着重引进能够弥补产业集群核心技术空白的企业或项目,以提升集聚区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还要着重引进能够有效延伸现有产业链的企业或项目,以有效推动产业集群的成长壮大。三是大力发展大型专业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从原料采购、运输、半成品、成品生产、产品分销,最终到达消费者的相对完整的产业链。
(八)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一是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产业集聚区承载力为目标,重点突出封闭管理、全程服务、提高效率、贴身跟踪、严惩“四乱”等主要服务环节和内容,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探索方便快捷的行政审批模式,树立诚信形象,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政务环境。开展部门服务情况走访活动,组织产业集聚区评议部门工作,公布评议结果。二是推进集聚区创业中心、研发中心、孵化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引导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代理等中介机构,营造优良的科技创新环境。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快发展与产业定位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为企业入驻及外来投资者提供完善的专业配套服务,确保企业低投资成本、低生产成本运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