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进一步加大宜居城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建设。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积极上报宜居城市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对于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宜居城市重大工程得到落实,人居环境改善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加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市区财政分别安排资金用于宜居城市建设工作,安排创建宜居城市的专项工作经费,对宜居城市重大项目、宜居社区创建及宜居范例奖申报给予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广泛宣传,加强合作。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活动成为市民自觉行动。市新闻单位或媒体要充分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把宜居家园的理念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各类人群,激发全社会支持创建、监督创建。公开报道表扬先进,曝光批评落后单位,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营造国际宜居城市交流的良好环境,学习与借鉴国外宜居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与国外先进城市的技术和项目合作,进一步拓展国际视野,使我市宜居城市建设与国际接轨。(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

  附表:
  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绩效考核指标(100分)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

一、创建实绩(50分)

(一)城镇住房保障指数(6分)

1.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率(3分)

市住房建设局

2.经济适用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率(1分)

市住房建设局

3.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完成率(1.5分)

市住房建设局

4.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率(0.5分)

市住房建设局

(二)宜居社区指数(5分)

5.由宜居社区比例组成(5分)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环境综合治理指数(6分)

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分)

市人居环境委

7.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分)

市水务局

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分)

市城管局

(四)绿色开敞空间指数(6分)

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分)

市城管局

1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分)

市城管局

11.距离公园绿地500米的建成区比例(2分)

市规划国土委

12.森林覆盖率(1分)

市城管局

(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指数(6分)

13.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2分)

市水务局

14.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水平(3分)

市教育局

15.每千人拥有病床数(1分)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六)交通便捷指数(5分)

16.人均人行道面积(1分)

市交通运输委

17.主次干路道路网密度(1分)

市交通运输委

18.万人公交车线路(1分)

市交通运输委

19.万人公交车辆数量(标台)(2分)

市交通运输委

(七)文体设施指数(4分)

20.万人人均文化场馆建筑面积(2分)

市文体旅游局

21.万人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2分)

市文体旅游局

(八)节能节地指数(4分)

22.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1分)

市住房建设局

23.节能目标完成率(1分)

市发展改革委

24.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率(1分)

市人居环境委

25.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分)

市规划国土委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