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05至2009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9、破格申报人员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成果、业绩与论著论文材料(用A4纸复印或粘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条件见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通知面试;
10、部队转业或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如果资历、台阶和外语成绩达不到正常申报要求的,需提供军转安置行政介绍信或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等有关证明材料(用A4纸粘贴);
1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每项内容必须有2个证明人签字,否则无效)。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排列顺序为:
1、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份,用A4纸打印);
3、《个人述职报告》(1份,用A4纸、仿宋四号字打印);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5、选题报告、审稿意见或栏目设立意见(1 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6、代表作品(论著、论文)原件及其它材料(见附表);
7、可以说明个人业绩、水平的其它论文、论著原件及相关材料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三)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请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系列分别打印《申报评审XX年度XX系列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用A3纸打印,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信息文档。要求审核人、填报人在打印花名册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目录、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聘任合同书、年度考核登记表、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参评人员花名册等表格可以从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中的“湖南职称--申请表格”中下载。
七、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参评材料中页数较多的杂志或大部头著作可不装订。
(二)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精简,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