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照附件二自行制作的《年检和律师注册登记表》。
(四)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予年检:
1、合作律师事务所未完成改制工作的;
2、按要求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而未建立的;
3、去年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律师机构的年检材料并签署意见后逐级报送省厅。
三、执业律师注册的内容:
(一)申请年度注册的执业律师均应认真逐项填写一份《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附件五),并附是否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接转情况说明,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后逐级报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审核申请注册的执业律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凡不符合《
律师法》和部颁规章规定要求的,应收回其所持律师执业证上缴省厅。
(二)经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待符合规定条件后再予注册:
1、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2、所在律师事务所违反执业纪律被责令停业整顿,期限未满的;
3、所在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或暂缓年检的;
4、合伙所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未按规定补齐合伙人的;有“假合伙”或抽逃资金等问题的;
5、在我省设立分所,派驻执业律师资格档案未转至我省,且未持我省律师执业证执业的;
6、非占编专职律师未办理有效辞去原职手续和存档手续的;
7、未完成规定的培训教育课时的;
8、同时在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暂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情形的;
10、专职律师为中共党员未按要求转入党组织关系的。
(三)经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持律师执业证予以注销:
l、律师调往外省(区、市)工作的;
2、专职律师调往律师事务所以外单位工作的;
3、兼职律师调往不符合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工作条件单位的;
4、弄虚作假骗取律师执业证的;
5、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处罚的。
(四)律师执业证遗失的,由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书面申请,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作废声明后方可补发;损坏的,由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书面申请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