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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调整组建的通知

  这次专业委员会的组成、调整,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使专业委员会在律师业务各领域更具活力,更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精神,更加具有专业水准,使之成为在全省律师的业务研究、专业拓展、业务指导中的一支专业队伍。专业委员会组成、调整,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属律师事务所推荐,各市律协审查上报。申报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律师,将由省律协安排参加竞岗演讲,选聘后由省律协常务理事会聘用。

  四、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报名条件: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委员原则

  上不超过二十人。同时委员的分布要照顾到各个地区,以便于指导全省律师业务的开展。其报名条件如下:

  主任、副主任: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热心律师公益事业,勇于创新,愿意为律师的发展和律师业务的拓展贡献自己的知识和热情,积极组织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3、对自己所报专业有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探讨文章,在本专业所涉及的部门、企业、团体从事法律服务等工作;

  4、从事律师执业5年以上,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担任或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能胜任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执业投诉;

  2、热心公益,勇于创新,愿意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业务的拓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积极参加本专业委员会开展的活动;

  3、对自己所报专业有较为系统深入地研究,在本专业所涉及的部门、企业、团体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发表过研究论文;

  4、从事律师执业3年以上,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五、要求:

  1、各市律协(联络组)、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及时做好报名、审查及上报工作。

  2、凡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或专业研究方向,积极如实填写《陕西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申请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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