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调整组建的通知
(陕律发[2009]2号)
各市律协、杨凌区联络组、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强化陕西省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全省律师业务发展、开拓、研究中的指导作用,为促进律师各项业务的拓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经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有的律师专业委员会进行改组和调整,并将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增设新的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委员会的设置:
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原有13个专业委员会合并调整为11个专业委员会,新增设“三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共计12个专业委员会,其分别是:
1、刑事专业委员会
2、民、商事专业委员会
3、公司、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
4、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5、房地产及环境资源专业委员会
6、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7、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8、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
9、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10、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
11、法律援助及公益事务专业委员会
12、“三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及经费来源:
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由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根据我省律师专项业务的发展情况及省律协的年度工作安排,自主研究开展各项律师专项业务活动,旨在研究和交流律师专业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拓展律师专项业务的开拓、与相关专业单位和部门联系共同开展业务活动、指导全省律师专项业务的开展。
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以省律协经费支持与各专业委员会自筹相结合。为了支持各专业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工作,省律协将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同时,各专业委员会也要积极地想办法,采取与本专业相关部门、企业、团体联合开展活动的方式,取得这些部门、企业、团体的经费支持。
三、 专业委员会组成、调整的目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