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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动制造企业剥离物流服务环节。积极推动我省350户大企业集团带头剥离物流服务环节,鼓励重点制造企业集团设立统一的物流业务管理机构或建立企业物流管理中心,设立物流师高级管理人员岗位。通过采用BPR(业务流程再造)与ERP(企业资源计划)技术实施流程再造,将分散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仓储、运输、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物流信息等资源进行内部整合、集成,在对物流业务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将这些物流资源实现“主辅分离”,对物流业务活动实施集中管理。通过创新物流管理模式,制定生产过程整合、分离方案及推进措施,建立并完善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建立联动考核指标。

  (二)加快推进制造企业释放物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鼓励制造企业优化物流管理活动,实施主辅分离,成立独立核算的物流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开展面向社会的物流服务。鼓励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以资产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向物流金融服务、保税物流业务等功能服务延伸。鼓励制造企业资源整合,引导制造企业逐步将整合后的部分或全部物流业务外包给专业化的物流企业。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分离、外包、合作等形式,释放物流需求,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三)推动物流企业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支持物流企业深入了解制造企业物流和供应链运作模式及管理模式,根据制造企业的流程需要,强化企业硬件、完善自身软件,把物流服务融合到供应链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具有一定实力的物流企业打破行业、部门、区域界限,进行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提供定制化和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做精做细,组建物流企业服务联盟,支持各类企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协同运作,形成集约化物流伙伴关系。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之间的合作方式由单一的注重时效和价格,向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培育适应现代生产方式的物流企业。

  (四)加强制造业集聚区物流服务功能的整合提升。统筹规划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制造业集聚区的物流服务体系,引导集聚区内物流基础设施、物流信息平台共享共用,为制造业物流需求释放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要严格控制集聚区内制造企业自营物流用地,凡能够委托外包的物流资产和业务,都要实行社会化运作。要统筹规划新建、整合提升已有产业集群周边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充分考虑产业集群的物流量、集聚度、集群类型、产品特征,整合物流土地资源,建立服务于产业集群的集成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物流园区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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