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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下达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下达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切实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5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10月28日,省律师协会将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其中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接收高校毕业生200名。截至目前,除计划下达前已招收高校毕业生37名外,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仅完成7名计划,差距甚远。为了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圆满完成,根据省直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数、规模和已招收高校毕业生情况,现下达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见附件),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律师事务所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开拓见习岗位,按照《关于我省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陕律发〔2009〕24号)要求,积极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省直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分配的计划自行招收高校毕业生,或由省律师协会统一招收后,按计划分配到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就业见习,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已经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省财政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及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100至200元。

  四、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完成时间要求,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省律师协会将对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对提供岗位数量多、见习待遇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多的省直律师事务所予以表彰。

  联系人:杨 博   联系电话:87441270

  附件: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分配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分配表

序号

律所名称

现有执业律师

现有见习生

拟分配见习生

序号

律所名称

现有执业律师

现有见习生

拟分配见习生

1

法智所

83

3

3

2

海普所

19

3

0

3

同步所

8

 

2

4

华秦所

19

3

0

5

宜平所

4

 

1

6

保群所

10

 

2

7

臻理所

19

1

3

8

三秦所

6

 

2

9

明仓所

17

 

3

10

圣拓所

10

 

2

11

一代所

5

 

2

12

克利所

18

 

3

13

康达所

28

 

4

14

信业所

13

 

3

15

维恩所

18

3

0

16

大秦所

15

1

2

17

呼建武所

13

 

3

18

东瑞所

10

 

2

19

贺宝虎所

13

 

3

20

康秦所

5

 

2

21

一叶所

6

 

2

22

岚光所

18

 

3

23

吉尔所

6

 

2

24

时代建功所

11

 

3

25

西都所

11

 

3

26

致易衡所

17

 

4

27

永嘉信所

40

2

4

28

伟龙所

20

 

4

29

至正所

32

2

3

30

连邦所

19

 

4

31

观韬所

12

 

3

32

声远所

21

 

4

33

金吉所

19

 

4

34

睿思所

5

 

2

35

国友所

25

2

3

36

弘业所

34

 

5

37

秦鼎所

4

 

1

38

协晖所

5

 

2

39

缔伍所

34

 

5

40

金诚同达所

8

 

2

41

权诚所

14

 

3

42

枫叶所

10

 

2

43

东元所

8

 

2

44

畅洋所

11

 

3

45

中凯所

13

 

3

46

知本所

28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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