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关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为了全面落实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为2009年项目实施创造条件,根据农业部精神,要求对我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全面完成2008年补贴任务
按照《2008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在2009年9月21日前,必须全面完成补贴配种任务。同时,做好精液采购资金的结算,及时将良补资金拨付供精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贴资金,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畜牧部门要认真对照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供精单位招标、建档立卡和精液领取发放及配种等各项管理制度,抓紧开展自查工作。特别要对照省局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检查后,下发的关于各项目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整改的内容和要求,全面检查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精液招投标情况,是否建档立卡,精液价格及配种收费管理,能繁母猪标识佩戴,制度保障与措施落实等情况。要求畜牧管理部门、供精单位与养殖户有关登记内容必须一一对应。要求检查供精单位精液生产、发放记录、档案是否完整,发放数量与领取数量和资金拨付核定的数量是否一致。
三、抓紧编制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