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江西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和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厅拟在全省科研、教育和培训单位遴选认定一批“江西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为了组织好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请有关单位参照农业部制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条件、评分标准及评分程序》和《
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单位填写《江西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二)将申报表一式十份报送本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
(三)各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组织本辖区初评,并根据本辖区初评结果,向省农业厅科教处推荐候选单位;省直有关院校可直接申报。
二、时间要求
各设区市农业局科教科将本辖区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10月25日前报送到厅科教处,同时报电子版本。
联系人:厅科教处 刘凯
电 话:0791-6232963
电子邮箱:kjcliukai@126.com
附件:1.江西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
2.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条件、评分标准及评分程序
3.
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略)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江西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基本
情况
| 固定资产情况
| 万元,其中科研教学设备 万元
|
人员
情况
| 共有在岗人员 人,其中技术推广 人,科研 人,教学 人(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其他 人
|
培训
条件
| 自有教室 间 平方米。食堂 个,可同时容纳 人就餐。宿舍 间,床 张。实训场地 个,其中种植
个,可同时容纳 人实训;畜牧 个,可同时容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