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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禽清洁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禽清洁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赣农畜禽清洁生产字[2009]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畜禽清洁生产行动领导小组:

  为了加快推进全省畜禽清洁生产工作,确保爱我美好家园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厅决定将于近期对各地畜禽清洁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畜禽清洁生产行动领导机构设立、工作部署及组织实施、分片挂点示范情况;

  2、畜禽清洁生产行动宣传情况,是否按照省农业厅通知要求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媒体宣讲等;

  3、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工作开展情况;

  4、技术培训情况;

  5、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户建设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6、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督查形式

  督查采取座谈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大的设区市督查至少2个县(市、区),小的设区市督查至少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实地检查4个大中型规模养猪场。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督查宜春市、萍乡市、吉安市。督查小组成员:刘亮、吴录汉

  第二组:由省农业厅科教处牵头,负责督查南昌市、九江市。督查小组成员:周国珍、刘晖

  第三组:由省农业厅计财处牵头,负责督查上饶市、景德镇市。督查小组成员:黄图强、孔德煌

  第四组:由省农业环境监测站牵头,负责督查抚州市、鹰潭市。督查小组成员:刘娅菲、余进祥

  第五组:由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牵头,负责督查赣州市、新余市。督查小组成员:吴志勇、王荣民

  由牵头单位负责小组督查车辆。

  四、督查时间

  督查从10月28日开始,至11月13日结束。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积极配合此次督查,准备好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各小组督查结束后,将各地清洁生产开展情况、典型事例、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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