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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皖地税〔2010〕29号)


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全力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融入示范区建设大局

  1、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建设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崛起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实施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是全省上下的共同任务。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示范区建设、加速安徽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2、努力做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先行者和试验区。示范区地方税收工作标准要与发达地区对接,工作目标要领先全省,工作业绩要争做系统表率。要将地方税收工作始终置于示范区建设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和落实,更加自觉的服务和保障大局;将创新要求贯穿到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凡是有利于示范区发展的服务举措和管理办法,都要积极主动地实践和推进;将效能要求、效能责任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每一位地税干部,在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中,不断提速增效。

  3、坚持以先进的理念引领地方税收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并吸收发达地区先进理念、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先进的理念引领地方税收工作。坚持纳税人至上、服务纳税人就是服务发展、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纳税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等现代服务理念,推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和文化建设等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推进税收管理不断创新。

  二、健全运行体制,提高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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