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国庆中秋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鄂工商食〔2010〕169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为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国庆、中秋两节(以下简称“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集中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月饼、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膨化食品、冷冻食品、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集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节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尤其要针对中秋节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同时加强对月饼质量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以及过度包装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月饼。
(二)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地沟油”行为。将开展“地沟油”整治作为“两节”食品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食用油市场消费安全。一是捣毁“地沟油”黑窝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地沟油”要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捣毁,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者主体资格。对辖区所有销售食用油的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健全食用油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食用油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依法监督经营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督促经营者仔细查验供货方的证照和检验合格证明,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三)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近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一次性塑料餐盒的行为,确保公众饮食消费安全。对销售未获得生产许可证、未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QS标志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省工商局检测公布的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要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