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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苏州市2009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苏州市2009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苏府〔2010〕12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服务业新一轮跨越发展计划,有力推动全市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050.26亿元,同比增长14.5%,占GDP的比重提高至39.4%,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根据服务业目标考核结果,授予张家港市等10家单位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平江区等10家单位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二、对在2009年度服务业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提供良好服务的市人大机关等16家单位,作为支持服务业发展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三、对在服务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作为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奋勇争先,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新一轮服务业跨越发展,开创“三区三城”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苏州市2009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苏州市2009年度服务业发展
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单位(10家)
  张家港市政府
  常熟市政府
  太仓市政府
  昆山市政府
  吴江市政府
  吴中区政府
  相城区政府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科技局
  市旅游局
  二、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先进单位(10家)
  平江区政府
  沧浪区政府
  金阊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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