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湖北十堰(丹江口)农产品进超市对接洽谈暨展销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湖北十堰(丹江口)农产品进超市对接洽谈暨展销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由湖北省商务厅、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商务局主办,十堰市商务局、丹江口人民政府承办的"2009湖北十堰(丹江口)农产品进超市对接洽谈暨展销会"(以下简称"展销会")定于11月8日在丹江口市人民广场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省商务厅为了促进我市农产品销售举办的一次农超对接活动,届时将有省内大型超市、餐饮企业、医药企业和家乐福、沃尔玛等跨国大型零售企业到现场采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大好机会,以"展销会"为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我市名优特新农产品(生鲜农产品)、旅游工艺品、生物医药制品等,推动省内和跨国大型零售商与我市生产经营企业合作,让我市更多的农产品进入超市,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加快农村脱贫奔小康建设步伐。目前,离"展销会"已十分临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展销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

  二、按照安排,落实企业。此次"展销会"共安排展位(2m×3m)120个以上。其中省商务厅分配给采购商28个,分配给通山县、英山县等7个省脱贫奔小康县和616工程试点县20个,分配我市展位将超过70个。各地要按10月23日"展销会"筹备会上协商确定的展位,迅速落实到企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