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基本药物和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低成本服务。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老年和行动不便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各地要制定分级诊疗标准,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在完成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突出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地区和人群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2009年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左右,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
2、稳步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职业病防控、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以下新增项目:一是2009-2011年免费为70万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二是每年为2万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三是分三年为已婚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防癌早期检查;四是城区实施"健康教育大礼包"行动,免费向2万户家庭发放"健康教育大礼包";五是继续实施"复明工程",每年为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费用开展复明手术;六是继续做好农村改炉改厕工作,完成改炉降氟和无害化厕所建设任务。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到2011年,按照市政府与省卫生厅共建战略协议要求,整合十堰市急救中心和十堰市疾控中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资源,建设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全面提高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能力。各县市区也要加大对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等重点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麻风病防治机构等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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