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培育“四大体系”。
苗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原良种场15个,更换原种亲本10万公斤。2010年年底前全面启动三峡库区原良种场建设,力争到2012年达到年产各种规格苗种1亿尾、2015年达到年产3亿尾以上的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全市苗种需求。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增殖放流及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1个、监测点21个。建设集水产品质量检测、病害防治于一体的检测站(点)21个,形成完善的监测网络。加强三峡库区渔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实用技术推广,为广大农民和移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技术服务。
渔业监管体系。加强渔政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捕捞和生产安全管理,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市级和三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渔港码头,构建渔业动态管理和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更新和完善渔业监管执法装备。
现代营销体系。建立以管理运营公司制、营销市场股份制、农民和移民组织协会制、龙头企业带动制有机结合的三峡库区渔业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水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16个,培育有一定规模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户,设立“三峡有机鱼”及其加工产品专销店(柜)100个。
四、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的保障措施
(一)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实行政府引导、业主负责、市场运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市级层面以市农垦集团为核心载体,整合市内现有涉渔企业,组建重庆市三峡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水域牧场建设和湿地渔业发展试点示范,打造“三峡有机鱼”品牌。有效组织库区现有渔民,组建捕捞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和完善“公司+渔民”、“公司+专业合作社+渔民”等经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和渔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三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以上模式推进库区渔业经营管理工作。
(二)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制定三峡库区生态渔场管理办法,配套制定渔业捕捞限额总量、捕捞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及管理办法。实行捕捞准入制度,控制捕捞强度,确保鱼类正常生长和渔民稳步增收。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培养渔业科技人才,着力提升我市涉渔科研单位的整体实力。完善三峡库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根据渔业发展需要配备乡镇水产技术人员。创新渔政执法模式,实行市级统筹与分片区管理相结合、水面管理与市场监管相结合、企业自管与渔政专管相结合的渔政执法监管模式,构建三峡库区渔政管理立体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