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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1、高职专科院校工科、体育类含卫生、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专业,经法教管类含其他专业。
  2、保险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按5000元、本科按6000元执行。
  3、本表“新增专业”栏中其他专业的代码如下:520516,520517,520504,540102,540209,550201,550210,550301,550304,550306,550309,560201,560501,560502,580202,580203,580207,580309,590301,590302,590303,590309,590115,590219,590350
  4、警察(官)院校招收的警察(官)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学费标准执行,招收的非警察(官)类学生按学科分类学费标准执行。

  附件六:
  独立学院学费标准表

  元元/每生每年

专业分类

学费标准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10800

文史哲理类

10800

经法教管类

11000

工科体育类

11200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表演专业(含美术)

16000

其他专业

14000

医药公安类

12500


  注:独立学院不再执行特色精品专业上浮学费标准的政策。

  附件七:
  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校学费标准表

  元/每生每年

专业分类

学费标准

普通中专

职业中专

文、农、林、师范类

1900

1300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2800

2000

经、法、教、管及其他

2000

 

艺术类

表演专业(含美术)

5000

3000

其他专业

3300

2000

医药、公安类

3000

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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