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5、预科班学生正式划分专业前,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4000元执行;正式划分专业后,按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6、警察(官)院校招收的警察(官)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学费标准执行,非警察(官)类学生按学科分类学费标准执行;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教育(师范)类学费标准执行。

  附件五:
  高职专科院校学费标准表

  元/每生每年

专业分类

学费标准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3000

文、史、哲、理类

3200

经、法、教、管类

3500

工科、体育类

4200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表演专业

(含美术)

7500

其他专业

5500

医药、公安类

4200

新增专业

空中乘务(520503)

航空服务(081208)

8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影视动画(670305)游戏软件(590113)

9000

软件技术(590108)

网络技术(590102)

7800

其他专业

4600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