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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幽居寺塔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幽居寺塔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94号)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幽居寺塔保护维修方案>的请示》(石文物字〔2010〕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
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1、对维修工程应定性为现状维修、局部修复。
2、根据现状勘察,对塔身整体的安全性作出基本的评估。
3、对维修做法应做较小调整。如:灌浆处理采用水泥砂浆材料不可取,应选择传统材料。进一步监测确定塔体裂缝成因,然后再具体确定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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