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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iyan.gov.cn)是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门户网站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移交十堰日报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十堰日报社承办,具体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日报社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市人民政府办负责网站内容规划、组织督办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评价考核等有关工作。十堰日报社设立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与秦楚网合署办公。编辑部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对网站内容予以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内容保障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开展各项活动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共同办好市政府门户网站。

  二、明确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公开政务、在线办事、网上交流”的基本功能定位,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的采集、编写及发布工作。
  (二)负责协调、联络、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所需信息的采集、收集、整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管理办法,提出信息格式、内容要求。
  (五)负责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布员”进行网络技术指导、培训。
  (六)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互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回复网民的诉求及建议等。
  (七)参与十堰市电子政务信息规划建设,与有关部门配合,推进政府“网上办事”平台的开发与功能的实现。
  (八)围绕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开展网上征求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九)对政府网站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考核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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