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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州市贡院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州市贡院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00号)


保定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定州市贡院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专家审核论证,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该方案需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个别资料标注模糊不清;应补充设计方案页码。

  (二)火灾自动报警、极早期吸气式报警系统预算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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