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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引进人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引才载体建设工程。载体是集聚资源、跨越发展的平台,是容纳和承接人才创新创业的蓄水池。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股份制、委托、成果转让、知识产权许可等方式,建立产学研技术战略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建研发中心、联合培养人才。以高科技企业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三站两中心”及其他各类研发机构和人才载体的建设,引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向生产经营一线聚集,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努力营造企业引才的良好环境
  企业是引才的主体,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企业引才的前提。各级各部门要为企业引进人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开辟引才工作的绿色通道。
  (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城市文化,着力强化崇尚创新、崇尚创造、崇尚创业的价值取向,给人才发挥聪明才智的空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引进人才的先进事例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企业引才主体意识的宣传,提高企业引才的自觉性。组织企业交流引才经验,激发本地企业引才的积极性。继续推进企业经营人才海外培训,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开展引才工作实务培训,提高企业引才本领。
  (二)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建立企业引才工作网络和引才工作联络点,搜集、挖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建立人才信息库,定期发布重大人才活动、人才政策信息,为企业引才提供服务,形成政府作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企业人才引进工作体系。鼓励人才猎头、人才评级和人才诚信等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大力促进人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高端化和市场化。同时,充分依托中国(无锡)海归创新创业峰会、太博会人才智力交流大会、高端人才招聘会等活动,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锡与企业进行对接洽谈。分行业组建“人才沙龙”,搭建各类人才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平台。
  (三)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广大企业,要拓宽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式,建立起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业绩留人、待遇留人的良好服务环境,形成一流人才作出一流贡献、获得一流报酬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重点支持引才先进企业。以政府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的产业化项目,要向引才先进企业倾斜,把人才的引进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以项目为载体、以公共财政为引导,为企业引进人才树立典型。积极支持引进人才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在项目立项、融资担保、贴息贷款、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着眼于满足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生活的基本需求,在安家费、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集多方力量,着力解决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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