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目标
通过清除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查处一批不法厂商,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培育健康的消防产品市场秩序,遏止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火灾隐患的势头,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整治重点
在我省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重点治理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火栓、消火栓箱、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消防排烟风机等消防产品。
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检查制假窝点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营销区域。严厉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型式认可证书以及检验报告,以及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五、整治措施
(一)对检查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要在判定质量、区分责任的基础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