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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区建设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区建设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冀民函[2010]84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社区建设的现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合理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省厅决定对全省社区建设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的内容主要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状况、财政投入、社区服务等情况。调查统计以表格和文字材料的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为保证高质量的完成任务,各设区市局应组织调查统计人员搞一次专题培训。调查统计的人员要熟悉表项之间的关系及填报要求,确保调查统计质量。

  二、要认真统计。各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到社区进行实地调查,仔细查阅资料,认真核实,分类统计,要做到统计情况实事求是,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文字材料认真详实。统计中禁止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所有统计资料要有负责人和调查统计员签字留存备查,各级负责统计的部门要对下级上报的资料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厅将对各市上报的情况组织抽查,并结合各地上报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要按时上报。各地要按照《河北省城市社区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县(市)城镇社区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河北省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统计表》的分类要求,认真填写,按时上报。文字材料内容主要是近年来当地党委、政府为社区建设出台了哪些文件,办了哪些实事、好事,解决了哪些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近期重点工作。另外,各地在此次调查统计过程中,要注意发现挖掘社区工作中在机制创新、工作推进和难点突破方面的一些典型经验(每市2-3个),形成文字材料一并上报。

  各地务必于7月31日前,将统计表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纸版的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基本情况统计表已于6月30日放在省民政厅网站上(网址:http://www.hebmz.gov.cn,具体位置:首页通知公告,请各地自行下载)。今后,各设区市每年一月底前上报上一年度社区建设情况统计表。

  城市、县(市)城镇社区联系人:贾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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