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新建沼气工程20处,新增农村服务网点80个,新建太阳能路灯15000延长米。积极推进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和秸秆新型墙体项目建设,大力推广锅炉掺烧生物质、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供暖、大型沼气、稻壳发电、秸秆气化等节能减排新技术。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淘汰标准,积极开展农机节油活动,采取有效手段对报废农业机械进行处理,推进大型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加强农业机械技术检验及恢复性修理。努力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市农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并将这一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和推行。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公告制度,严格节奖超罚。组织对各区县(市)、市直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和办公耗材进行检查,杜绝浪费能源资源情况的发生。按照省的要求,年底前完成10家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试点工作,并公示结果。积极参加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加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行节能改造。(市机关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力度
1.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电机推广,年内完成省下达的推广高效节能灯任务,争取实现年节电0.3亿千瓦时以上。年底前,全市城区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更换为紧凑型节能灯、高压钠灯或LED等高效照明产品。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数量力争达到10万台。(市发改委、市机关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各级政府机构必须执行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制度。2010年开展2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项目,重点组织实施8项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大力营造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1.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市直主要媒体要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节能减排行动,年底前刊(播)发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措施、重大行动、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等方面的新闻稿件20篇(条)以上,对反面典型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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