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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厅发〔2010〕37号 2010年7月19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乌兰牧骑事业在继承光荣传统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以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实现文化惠民,保障农牧民和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就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乌兰牧骑是我国社会主义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是享誉当代的内蒙古民族文化品牌。50多年来,活跃在  全区各地的乌兰牧骑,坚持全心全意为农牧民服务,开展“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四项活动,为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卓越贡献,受到党和国家历届领导集体的重视关怀,深得广大农牧民和各族群众的喜爱,在国内外产生很大影响。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以来,乌兰牧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同内蒙古农村牧区改革开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探索开拓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文化的发展途径,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乌兰牧骑是我区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的排头兵,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文艺先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大力推进,随着农牧民和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与精神文化需求的深刻变化,乌兰牧骑也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内部机制不活,改革创新不够,有些活动方式与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农牧民和基层群众的需求;有些地区对乌兰牧骑的性质和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有力扶持。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乌兰牧骑的繁荣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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