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政发〔2010〕59号 2010年7月16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迫切要求全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科学发展。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坚持科学发展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实现突破,以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理顺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衔接落实国家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健全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等电子政务建设。(自治区监察厅、法制办负责,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对自治区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开展代建制试点,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益。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后评价和重大项目稽查制度,推行重点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