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物价局、市局各部门:
2009年度,全市物价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政风行风建设管理体制入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积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认真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物价部门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务水平,从而使我局在2009年度全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中取得了第六名的较好的成绩,基本实现了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目标。在2009年行风测评中,高陵县物价局、莲湖区物价局、临潼区物价局、周至县物价局跨入了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行列,他们为全市价格系统做出了表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高陵县物价局、莲湖区物价局、临潼区物价局、周至县物价局、碑林区物价局、灞桥区物价局、新城区物价局、阎良区物价局予以通报表彰。对获得市、区两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的雁塔区物价检查所、未央区价格认证中心、阎良区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举报中心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巩固成果,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为民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好风尚,开创全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