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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10]19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

  《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已获国家统计局批准,为做好我省范围内的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

  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承办单位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熟悉《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掌握指标体系和指标口径,掌握数据的采集和填报方法。

  二、保证质量

  坚持统计人员审核与相关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制度,强化数据审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坚持数据异常变动情况说明制度,对数据的超常规变化,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交分析说明。

  三、按时上报

  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实行年报和月报制度。在每年3月25日前报送上一年年度报表,内容包括《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表1-表10;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报表,内容包括《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表11-表12。

  四、填报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采用Excel表格方式进行填报。设区市只填报本级数据,县(市、区)填报本级和乡(镇)数据。地市级农业部门在上报本级数据的同时,负责协助省级农业部门做好本市下属单位报表的催收及统一上报工作。填写完全且经审核无误后的Excel报表应在规定时间前报送到省土肥站邮箱。

  第二种方式是采用网络填报系统进行填报。用户登录“土肥专业统计报表上报系统”(网址:http://fer.chinafarmland.com.cn)进行注册,并填报数据。

  目前,网络在线填报系统还处于测试阶段。因此,暂时以第一种填报方式为准。网络在线填报系统正式启用前,请各统计人员尽快熟悉网络填报系统的操作,并进行数据试填报。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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