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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赤城县龙关城墙进行抢救性修复的意见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赤城县龙关城墙进行抢救性修复的意见
(冀文物发〔2010〕112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赤城县龙关城墙进行抢救性修复的请示》(张文物发〔2010〕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
按《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可对文物本体实施抢救性措施,避免文物本体险情的加剧。同时履行项目立项申请。
二、
请你局指导地方文物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编制保护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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