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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平乡县兴固寺天王殿保护工程设计补充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平乡县兴固寺天王殿保护工程设计补充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26号)


邢台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省平乡县兴固寺天王殿保护工程设计补充方案》(邢文物字〔2010〕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补充方案,重点修缮天王殿等主要建筑,恢复甬路及排水系统、搬迁石碑等;整体整治院落,拆除临建,进行院落铺装,整修排水系统,现状整修周边环境。

  二、工程施工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承担,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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