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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积极开展畜牧业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积极开展畜牧业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

  近期我省连降暴雨,大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了严重损失。为认真做好畜牧业抗洪救灾工作,帮助养殖场(户)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年畜牧业生产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抗洪救灾工作,及时成立畜牧业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要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责任到人。要强化畜牧业抗洪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开展抗洪救灾和生产自救,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落实救灾物资,协助灾后保险理赔等工作。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责任制,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抗洪工作中失职渎职、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栏舍检修,及时修复被损设施

  各地要迅速组织人员修复已损坏或倒塌的栏舍,尽快疏通排水通道,及时排除积水,清理粪便与污物,保持清洁卫生。用电、用水设施应及时抢修完成,尽快恢复正常的饲养管理秩序。未受灾地区也要注意防范,特别洪灾受威胁的畜禽养殖场要及时检修栏舍及配套设施,防止屋面漏雨或墙体受雨水长时间浸泡发生的坍塌。同时加强水、电、路等检修与维护,及早制定应急措施。

  三、切实做好种畜禽转移工作

  受灾畜禽场应尽快组织力量将存活种畜禽转移至安全地区饲养,尤其是国家及省里畜禽资源保种场,要切实做好转移工作,以减少洪涝灾害对我省优良种畜禽生产的危害。未受灾地区要做好防洪准备,对于地势较低洼且易积水可能被水淹的养殖场,应提前将畜禽转移至地势高燥处饲养。对低龄、体弱、伤残、病情严重的受淹畜禽要及时淘汰,降低饲养成本。商品畜禽达到出栏标准的要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

  四、加强灾后畜禽饲养管理工作

  水灾之后,对已浸水饲料,有条件的应及时采取烘干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饲喂已霉变的饲料,防止畜禽中毒。要注意饮水安全,凡被洪水污染的水井不可直接作为畜禽的饮用水,可采取抽空排尽的办法,让其重新渗入干净的井水,再经漂白粉消毒后,方可作为畜禽的饮用水。对于牛羊等放牧畜禽,要求放牧前要让其充分饮水,以防放牧时饮用被污染水导致生病,注意不要在被洪水淹没的草地上放牧。要加强栏舍通风换气,保持畜舍干燥、空气新鲜。灾害畜禽要适当提高饲料营养水平,增加一些维生素、蛋白质和能量,增强抗应激能力和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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