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度农业综合执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度农业综合执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办字[2010]60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2009年,我厅在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了农业执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各市、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农业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执法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农业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业部门机关效能,为全民创业提供更优的农业发展环境,我厅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江西省2010年度农业综合执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江西省2010年度农业综合执法文明窗口
  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部门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农业发展环境,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促进农业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兴农,推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农、服务农业”为宗旨,以“提高效能、创优环境”为目标,以“强化监督、规范执法”为重点,不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树立农业系统良好形象,为农业发展和全民创业提供优良环境。

  二、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由省农业厅组织实施,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创建活动的实施步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